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53:51     来源: 阅读次数:861

杜家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倮可腻村委会李家寨等3个村小组活动广场硬化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倮可腻村委会李家寨、王家寨、路独3个村小组于2011年实施新农村建设,当时因建设资有限,3个村小组的活动场所地面均未硬化(共2800平方米,需资金18.9万元)的情况属实。但由于组织部门无场地硬化的专项资金,加上组织工作经费有限,全县类似的村(居)民小组还很多,经研究,县委组织部已将此提案报请县人民政府争取利用县财政代表提案专项资金解决部分缺口,待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及时通知您,如县人民政府未列入补助范围,希望倮可腻村委会和李家寨、王家寨、路独3个村小组多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多想办法,多渠道争取其他项目解决。  

非常感谢您对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关注和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县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20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