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53:49     来源: 阅读次数:786

李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修建三星村委会三星大寨一至三组支部活动室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三星大寨一至三组党支部一直与村委会共用办公用房,从未建过活动室的情况属实。  

根据县委提出三年内实现村村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活动室要求,县委组织部将争取把三星大寨一至三组支部活动室列入2016年建设计划,请您督促好村“两委”和村小组干部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前落实好地基和筹集部分建设资金,确保项目下达后能及时启动。  

非常感谢您对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关注和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县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20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