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7:57     来源: 阅读次数:738

李德勇代表:

你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第44号《关于请求帮助解决竜所坝埂防护栏安装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竜所坝2014年实施了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坝面实施了硬化,但两边都没有安装防护栏,对安全隐患有影响,建议县委给予帮助资金安装该段防护栏。

竜所小坝我局于2013年完成除险加固工作,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进行了施工。代表所述栏杆问题我局此类项目无专项建设资金,无法及时解决。我局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尽量申请小农水项目资金来解决。我局通过现场勘察,竜所小坝目前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况,放水闸室门被破坏,闸阀被人为破坏扭曲变形,溢洪道、放水涵洞出口已被垃圾基本填满堵塞,坝右岸有农户在回填土方建设房屋,中间段有人乱到渣土,已严重危害小坝安全。小坝塘产权隶属于村民委或村小组,根据目前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需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在工程无法落实管护责任单位或管护混乱,造成工程不能发挥正常应有效益的工程,我局不再对类似工程进行补助建设。请代表督促做好工程管护、监管工作。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7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唐昶,3124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