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6:11     来源: 阅读次数:1468

尊敬的杨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部分道路路灯安装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今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所提的提案和建议涉及县内路灯和道路维修等相关问题所需费用已经超过壹仟多万元,由于县财政困难,建议采取“三个一点”即:群众自筹一点,当地政府补助一点,上级部门补助一点的方式来解决平远镇回龙社区八个村小组道路路灯安装问题,路灯建议使用LED灯,因为太阳能灯只是前面的3至4年内可以节约电费,到后期的维修费用较高。经我局研究决定,给予解决平远镇回龙社区八个村小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补助款伍万元,要求:待该项目实施完毕,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凭发票给予办理落实资金补助。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股

承办人:杨跃红

联系电话:0876—3135142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