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5:32     来源: 阅读次数:1768

袁永刚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3号《关于新建新寨村委会倮朵坡背后机耕路》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通过实地勘测,结合农科局项目申报的相关程序,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新寨村委会倮朵坡背后有2000亩左右的土地,因道路不通,给群众的生产出行带来了较大的困难,村委会根据群众会议的要求,决定修一条机耕路,此路长600米,宽4米,路基0.4米。水泥140吨,计444800元;路基石料960方,计96000元;沟开挖960方,计672000万元;路面沙4800方,计240000;机械工200小时,计50000;水管60节,计9000元;桥长8米,宽4米、加桥墩50000;总合计:557000万元。望有关部门给以解决为盼。

就全县范围来看,涉及机耕路修缮、新建的建议、提案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建设规模小,资金量不大,建设地点分散,工程预算普遍偏低,但所提的提案又是目前在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但是,对于农科局正在实施的石漠化治理项目、产粮大县中央奖励项目、中低产田地改造等项目,必须通过申报—评审—批复—实施的程序,而且资金量大,不得更改建设地点,这就给项目建设做到合理化分配受到严重的制约。同时,农科局无修缮、新建机耕路的专项资金。

建议您多向有关部门反映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机耕路修缮的问题。同时,我局将对全县机耕路修缮、新建的提案进行认真的梳理,深入调查、勘测,收集项目资料,积极进行申报,早日解决机耕路、沟渠不完善、不配套等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问题,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在生产中出行难的问题,促进我县农业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农科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权加富,3132261

报: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