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汝恩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51号“关于维摩至阿麦黑水泥道路路面包边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当前国家没有政策支持,无专项资金来源,经我局6月8日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报请县人民政府补助10万元建议资金给予解决。若获得批准,建议项目即可解决。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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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汝恩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51号“关于维摩至阿麦黑水泥道路路面包边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当前国家没有政策支持,无专项资金来源,经我局6月8日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报请县人民政府补助10万元建议资金给予解决。若获得批准,建议项目即可解决。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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