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禄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修建芦柴冲村进村道路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已交由县交通运输局研究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上级部门给予解决修建进村道路的缺口资金8万元”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并专门安排人员进行了现场调研、勘察。认为您的建议比较好,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经我局6月14日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报请县人民政府补助缺口资金8万元。若获得批准,建议事项即可解决。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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