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发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吊井村小组维修进村道路硬化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已交由县交通运输局研究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望上级领导调查落实,补助10万元”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并专门安排人员进行了现场调研、勘察。该项目属于村内道路,原有路面已硬化,若进行加宽,将涉及民房拆迁、水坝加高等问题,10万元资金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鉴于目前没有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之所需资金数额较大,县级财政困难,经我局6月14日班子会议研究,该建议事项暂时不能解决。望理解!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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