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对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5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08-08 20:50:45     来源: 阅读次数:859

马有生等代表:

你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56号《关于帮助解决竜所村委会竜所坝坝埂安装护栏》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竜所小坝我局于2013年完成除险加固工作,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进行了施工。代表所述栏杆问题我局此类项目无专项建设资金,无法及时解决。我局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尽量申请小农水项目资金来解决。我局通过现场勘察,竜所小坝目前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况,放水闸室门被破坏,闸阀被人为破坏扭曲变形,溢洪道、放水涵洞出口已被垃圾基本填满堵塞,坝右岸有农户在回填土方建设房屋,中间段有人乱到渣土,已严重危害小坝安全。小坝塘产权隶属于村民委或村小组,根据目前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需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在工程无法落实管护责任单位或管护混乱,造成工程不能发挥正常应有效益的工程,我局不再对类似工程进行补助建设。请代表督促做好工程管护、监管工作。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8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唐昶,3124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