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杰代表:
你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41号《关于解决铅厂村龙潭旁防洪沟建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铅厂村龙潭旁防洪沟,每逢雨季来临,爆发山洪,由于排洪沟年久失修,不能及时排通山洪,导致洪水漫灌入龙潭,导致村民饮水困难,决定修缮长400米、宽1米、深1米的排洪沟,预计需资金9万余元,群众自筹1万,望上级部门解决缺口资金8万元。
根据代表所述,对此项防洪沟建设资金,我单位将会积极上报主管部门,争取资金给予帮助解决,目前只能维持现状,请予谅解。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何光华,312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