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对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8 20:40:29     来源: 阅读次数:821

王有贤代表:

你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19号《关于帮助板榔村老寨村小组解决饮水困难》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板榔老寨村小组共62户460人,为村委会所在地,由于今年实施村村通道路建设,饮水主管道被毁坏1500米。现该村小组、村委会及学校饮水受到影响,为保证饮水正常。代表建议补助资金10万元给予修复。

经查,该村已列入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2011年建成后移交当地村小组,由于工程为“十二五”期间建设的,不能纳入“十三五”规划范围。同时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管理办法》(云发改农经规〔2018〕2号)第二条之规定:因开矿、建厂、修路、企业生产及其他人为原因等造成水源变化、水量不足、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按照“污染者付税、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解决。请王有贤代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强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目前只能维持现状。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8年5月21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付朝全,312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