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仕丹代表:
你们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41号《关于阿猛村委会沟渠维修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向阳上沟因年久失修,现淤泥淤积、沟渠部分被农户占用,导致沟渠多年无法通水,现建议投入资金1230万元对沟渠进行修复。
2、阿猛大沟因年久失修,现淤泥淤积、沟渠部分被农户占用,导致沟渠多年无法通水,现建议投入资金496万元对沟渠进行修复。
3、阿猛村委会绿塘子村小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于1996年减少完工并投入使用,现饮水管已老化无法正常供水,现需对其改造,需资金13万元。
项目已列入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实施已完成州级审查和批复,待上级下达投资计划后实施。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8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唐昶,3124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