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对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5:44     来源: 阅读次数:1744

权保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调整使用被整合涉农资金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战略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以及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6〕95号)精神及要求,砚山县财政局及时起草《砚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砚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并报砚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于2016年9月29日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砚办发〔2016〕63号)于2016年12月30日砚山县人民政府印发(砚政发〔2016〕100号)。

2017年我局根据国务院、省、州关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打赢全县的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我局加大了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严格把握政策界线,按中央财政资金20类资金、省级财政资金21类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的要求,我县已做到“应整尽整、应纳尽纳”,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已按“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进行安排和分配到我县脱贫攻坚急需项目中,并打破“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2017年县林业局被整合的林业专项资金共544万元,其中:低效林改造资金40万元,木本油料提质增效专项资金260万元,林业站建设及危旧改造资金60万元,森林抚育专项资金100万元,造林补贴资金84万元。经我局认真核实核对,以上林业专项资金在41类资金整合范围内,符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资金的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资金分配到我县脱贫攻坚急需项目中,助推全县脱贫攻坚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局积极向省州财政主管部门如实反映我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面临资金困难问题,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争取更多涉农资金投入。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县级财政另行安排已被整合林业专项资金544万元,确保各项林业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感谢你对调整使用被整合涉农资,完成的林业建设项目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财政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