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对政协砚山县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8 21:04:06     来源: 阅读次数:838

凌涛委员:

你在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5号《关于帮助解决补佐村委会大寨、对门寨、中寨等群众饮水困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补佐村委会共有建档卡户257户,2013年经群众自筹上级补助完成了自来水工程建设。2017年底已完成了全部建档卡户的危房改造任务,但是经过近三年的大面积危改,群众自建房及修路,把饮水工程主管道压断损毁目前群众饮水靠到水塘里拉、到水库拉,路程遥远,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安全饮水、方便饮水是全面脱贫、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标。代表建议对群众建房及修路损毁的管道进行修复,预计投资6万元。

经查,该村已纳入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新建了提水泵站、调节池及村内管网,已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管理办法》(云发改农经规〔2018〕2号)第二条之规定:因开矿、建厂、修路、企业生产及其他人为原因等造成水源变化、水量不足、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按照“污染者付税、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解决。请凌涛委员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强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目前只能维持现状。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8年5月21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付朝全,312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