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教育局关于对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14 22:43:41     来源: 阅读次数:1395

张春娟委员:

您在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统一文山州初级中学教材使用的建议》(第10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关注!

收到您的提案后,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办理工作。根据教育部2014年9月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五条规定,中小学教材选用单位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您提出的“规范文山州中小学教材使用,建议全州统一同一版本”。我州教材出现不同版本是在2003年全州教育综合改革时上报省教材选用委员会后确定的,如果现在调整必须要经过州教材选用委员会上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重新选用。2017年州教材选用委员会已经重新选用并上报部分学科教材,待收到上级教材调整的文件后,我们将建议州级层面进行调整,使用统一版本的教材。对于循环教材数量不能满足学生使用需要的问题,我局已多次向州上汇报,要求增加循环教材数量,但新的文件至今尚未下达,全省仍然按云教基[2008]8号《云南省免费教科书循环教材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同时,教育局已

及时与县新华书店沟通,县新华书店已承诺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为我县广大师生做好教学用书发行服务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教育的发展,对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或建议!

承办人:王树梅

联系电话:3123404

联系单位:砚山县教育局

此复。

砚山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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