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对政协文山州十二届委员会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17 19:49:44     来源: 阅读次数:1310

李华富、李付珠、祝正松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管护滞后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砚山县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至2017年底,砚山县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3077.575公里,其中:县管省道137.368公里,县道522.261公里,乡道511.612公里,专用道4.4公里(平鸣线岔嘎科段,属工、矿、农、林等部门投资修建、使用的专用道路,由工、矿、农、林等部门养护、管理),村道1901.934公里(含库外里程1692.83公里)。2018年,按照上级下达的养护计划,砚山县列入养护里程1374.066公里,其中:县管省道137.368公里,县道522.261公里,乡道511.612公里,村道202.825公里。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及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省级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的计算依据为经省交通运输厅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里程);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通过公共财政预算配套养护资金,一类县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60%,二类县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50%”的规定,自2011年以来,砚山县均按要求配套了养护资金。2018年,全县农村公路列入养护里程1374.066公里,省补养护资金569.75万元(含大中修资金229.06万元)已划拨到账,养护工程已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将按一类县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60%的标准配套养护资金,所需资金341.85万元正在筹集中。同时,积极主动向省级请示汇报,争取将库外里程1692.83公里纳入养护里程,按照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补助养护资金,目前未得到批准和补助。

全县农村公路里程多,等级低,抗灾能力弱,为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全县的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及资金拨付制度》,统筹管理、使用好省级和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将养护资金用在急需处理和修复的路段,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乡道、村道的养护资金按季度进行拨付;财政部门加强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纳入审计范畴。

三、健全农村公路管护运行机制

县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砚山县农村公路(乡道、村道)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按季度对乡、村道的养护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养护质量要求和管理痕迹资料均参照《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工程规程》《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人员、各村委会主任及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领导小组,且各村委会均设有一名乡村道路协管员,齐抓共管;辖区乡道、村道日常养护管理由公路沿线村民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并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群众养护队伍;每年至少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及管养人员进行一次农村公路管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队伍的养护水平;充分利用公路巡查和法制宣传日,发放公路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71号),继续加大农村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的教育宣传;及时筹措县级养护配套资金,抓实全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感谢你们对砚山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砚山发展!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苏正逵,0876-313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