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7号代表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5:27     来源: 阅读次数:2024

韦堂柱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7号“关于明德村万龙科村小组新坎至板栗村新寨丫口路面的修复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当前,为加快全面解决全县自然村人民群众的出行问题,打通交通扶贫“最后一公里”,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县委、县人民政府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人民群众建设脱贫路、致富路,举全县之力,积极筹措资金,按照一村一路的原则,全力推进自然村道路建设。为保证2018年全县脱贫困退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道路进行硬化,20户以下自然村进村道路修建为砂石路面,目前从小坝子至板栗村和凹龙科至吊井坡两段道路已列入全县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中,正在建设中,该段道路属村与村之间的路网项目,但路网项目没有政策支持,无资金来源,加之县财政困难,我局将创造条件,积极向上级争取,待有政策支持,即优先安排解决。

国家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当前的实际,进行了全面宣传和解释,我们的做法得到了各位与会代表的理解和认同。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