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教育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08-14 22:42:07     来源: 阅读次数:1172

胡永林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平远二中“校中村”》(第90号),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委员会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为解决平远二中“校中村”的问题,从2011年开始,县教育局、平远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及学校领导班子多次开展思想动员工作。平远二中“校中村”涉及21户房主,通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已有18家签订补偿协议并搬离原住房,发放补偿款19.44万元。尚有5户人家不同意补偿条件,未签订补偿协议。且有2户人家已定居国外,沟通联系困难,导致“校中村”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县教育局正与县侨办、平远镇人民政府协调联系,积极开展思想动员工作,争取尽快解决平远二中“校中村”问题,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对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或建议!

承办人:邹柏兴

联系单位:砚山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3125569

砚山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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