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正洪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第113号“关于修理小石桥社区落邑坝至雷打山机耕道路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踏勘,此路段属农田机耕路,目前,先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待解决众生出行难问题后再争取资金,解决重要农田机耕路,请您给予理解。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分管领导:罗 霄 副局长
联 系 人:张艳萍 (电话:3122503)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