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031号代表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9:34     来源: 阅读次数:673

刘进仙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第031号“关于维摩村委会白石岩村群众出行难问题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此路段已列入全县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计划2017年完成路基工程,2019年底完成路面硬化任务,请您积极支持配合好工作。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分管领导:邓良刚副局长

联 系 人:张艳萍 (电话:3122503)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