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武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2007年为构建平安砚山、和谐砚山,提高公安执法、报警联动以及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率先在文山州建成了县城和平远镇集市共60个监控点视频监控系统。
2010年根据云办发〔2009〕18号《转发<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我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指标340个点(含现已建设的60个点)、新建280个点,投入建设经费342.21万元(2009年135.57万元,2010年206.64万元)。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省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11〕3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砚山实际情况,新建、更换50个红外夜视高清摄像头及后端存储设备费用96.2万元,解决8个乡镇87个红外夜视标清摄像头的平安乡镇监控建设经费190.1万元,以及市电接入摄像头的费用13.7万元,共计300万元。我县平安城市高清监控系统及平安乡镇标清监控系统建设,全县共安装监控337个,其中高清监控214个,标清监控123个。
根据中办发〔2014〕69号文件《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云政办〔2014〕102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年建设了第一期平安砚山城市监控、治安卡口系统,新建、改造300个红外夜视高清摄像头、城区光纤传输网络(可作为智慧城市主干网使用)、城市监控实战管理平台、后端存储设备费用890万元,10套治安卡口费用40万元,市电接入费用40万元,共计970万元,并将维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2017年在我县新增建设第二期平安城市及平安乡镇高清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县城区及各乡镇新增1000个高清摄像头、84个卡口及相关监控设备,用于反恐维稳及侦查办案,项目总概算3450万元。砚政复〔2017〕239号“关于砚山县平安城市及平安乡镇高清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经费的批复”:项目建设资金根据中标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后,分四年按3331模式分年度进行支付,即第一年至第三年以结算审计认定数分别支付总额的30%,第四年支付总额的10%。城市监控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县公安局狠抓系统的实战应用,使系统在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管理社会、服务群众
以及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很好的实战效果。
感谢你对我县广播电视台台聘人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财政局
2017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财政局 罗建华312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