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万仕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干河乡红舍克村委会申请农开项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你的提案后,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于4月下旬开展了实地了解情况,结合实地了解掌握情况,干河乡红舍克会委会(红舍克水库下游)水利资源较好,农田相对平整宽阔连片,经县农开办进行实地踏勘,该区域具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自然基础条件,但收到您的提案时,我县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经确定,重新纳入实施计划已较困难。但鉴于提案所述区域自然资源条件较好,若能争取实施一期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实际,经县财政局研究,建议将你提案所述区域列为2018年度项目建设计划上报争取。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财政局
2017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财政局 张新福312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