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9:03     来源: 阅读次数:699

尊敬的凌涛、纳巨臣代表:

你们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小石桥社区市政市场管理人员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各乡(镇)、管理区环卫设施设备不足问题,2012年县政府以融资方式购置环卫车辆76辆,其中64辆根据各乡(镇)、管理区建城区面积、清扫清运面积及垃圾产生量配置到各乡(镇)、管理区使用,稼依镇配置环卫车辆7辆,钩臂箱24个,用于稼依镇环境卫生整治。根据2014年《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集镇环卫补助资金的批复》(砚政复【2014】365号)文件精神,同意从2015年起将乡(镇)环卫补助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其中2015年安排358万,以后每年递减10%,其余不足部分由各乡(镇)、管理区通过收费等渠道筹集。

为加快建设农村垃圾清运设施和建立村组保洁队伍,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分类化、生态化”处理,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的长效机制,解决垃圾围城围镇围村围房问题。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6月7日印发《砚山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砚办发〔2016〕32号)的通知,并于2016年10月13日与深圳合续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基本合作架构已经建立,待完善公开招投标相关程序后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的原则开工建设并配备相应的环卫设施设备。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模式,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系统,完善基层环境卫生保障体系,实现村容镇貌卫生整洁,届时人居环境质量将明显提高。

三、根据《砚山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砚山县不再建垃圾池,而是在各村建垃圾屋,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建垃圾中转站,最终将全县所有村寨产生的垃圾全部转运到炭房焚烧发电厂焚烧,此项工作预计2018年全面实施。垃圾焚烧发电厂2017年7月开始点火运行,每天焚烧垃圾约250吨,届时村庄环境卫生将会得到较大改善。

感谢你们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站

承 办 人:杨应贵

联系电话:0876—3122969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