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9:03     来源: 阅读次数:627

尊敬的何廷敏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建议解决科麻村委会市场清洁工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各乡(镇)、管理区环卫经费不足问题,根据各乡(镇)、管理区建城区面积、清扫清运面积及垃圾产生量等,县委、县政府于2014年12月17日印发《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集镇环卫补助资金的批复》(砚政复【2014】365号)文件精神,同意从2015年起将乡(镇)环卫补助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其中2015年安排358万,以后每年递减10%,其余不足部分由各乡(镇)、管理区通过收费等渠道筹集。县委、县政府已经将2017年度的环卫补助金下拨到蚌峨乡政府,建议找蚌峨乡政府帮助解决。感谢您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站

承 办 人:杨应贵

联系电话:0876—3122969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