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良敏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关于加强砚山城区人行道维护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砚山县城的人行横道及路面建成使用时间已经过长,因使用寿命有限,现在已经开始老化,按照县级规划要求今年内将启动城区内几条道路的修建,待启动修建时您提案中所述问题将得到解决,下步我局将加强管理、加强巡逻力度,发现人行道小板损坏及时修补,发现住户乱排污水将加大处罚,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修复。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股
承 办 人:杨跃红
联系电话:0876—3135142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