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8:46     来源: 阅读次数:713

尊敬的王成丹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第160号《关于开通蚌峨乡精准脱贫项目审批、资金划拨“绿色通道”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为确保蚌峨乡按期按计划退出,相关部门先后组织蚌峨乡申报了整乡推进、贫困村整村推进、自然村整村推进、安居房改造等精准脱贫项目,从项目、资金上都给予了倾斜。整乡推进项目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0万元,贫困村整村推进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自然村整村推进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万元,安居房改造项目投入补助资金2539万元,目前除安居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未全额到位外,其余的项目资金已到县级财政专户,县级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划拨项目资金。为能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县级相关部门在项目申报中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放扶贫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5〕116号)文件执行,资金划拨严格按照《云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3〕251号)文件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更多的项目及资金,并按照工作实际,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感谢您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支持,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提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砚山县扶贫开发局

分管领导:杨喜刚

联系电话:0876—3120015

承办人:谭宗坤

联系电话:0876—31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