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教育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二次会议13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8:21     来源: 阅读次数:716

周永斌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 《关于加大治理非法开办幼儿园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砚山教育事业的关注和关心!

收到您的提案后,教育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办理措施。我县的民办教育审批坚持按《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进行审批。针对非法办园的突出问题,今年2月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非法办园进行摸底调查,对基本具备办学条件的幼儿园积极引导投资方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设备,待条件符合办学标准后发放办学许可证,使其合法化,纳入管理范围。对条件较差,不符合幼儿园布局拒不整改的,由县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下发停办通知书并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加大民办教育管理,正在制定《砚山县规范民办学校管理实施意见》、《砚山县教育局民办学校审批备案制度》等政策措施,待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非法办园行为的治理,进一步规范我县民办教育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或建议!

砚山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5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教育局 马恋 312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