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思廷代表:
你们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72号《关于解决三台坡村小组生产道路修建经费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三台坡村小组属江那镇听湖村委会,该村有农户73户,366人,位于寨头有一段近4000米,宽3.5米的生产道路,由于缺乏经费,年久失修,严重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该路段修建后,将直接对600亩地,300亩田,50户群众产生效益,该路段修建预计工程资金1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5万元,尚有缺口资金10万元。建议政府给予解决缺口资金10万元。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补助项目资金10万元,资金到位后,请做好项目的施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充分发挥项目作用,确实解决好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感谢您对农科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