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7:23     来源: 阅读次数:830

汪进菊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33号《关于平远镇产业运输道路建设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通过实地勘测,结合农科局项目申报的相关程序,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2008年大舍姑村小组在党委政府安排下,组织实施土地整理1600亩,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方便,但整理好的土地机耕路只修通毛路,末铺垫沙石料,多年来,雨水冲刷,到处坑凹,特别雨水天,群众到地里干活,拉庄稼车辆无法通行,给群众造成不便。大舍姑机耕道路长8000米。

就全县范围来看,涉及机耕路修缮、新建的提案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建设规模小,资金量不大,建设地点分散,工程预算普遍偏低,但所提的提案又是目前在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对于农科局正在实施的石漠化治理项目、产粮大县中央奖励项目、中低产田地改造等项目,必须通过申报—评审—批复—实施的程序,而且资金量大,不得更改建设地点,这就给项目建设做到合理化分配受到严重的制约。同时,农科局无修缮、新建机耕路的专项资金。

建议您多向有关部门反映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机耕路修缮的问题。同时,我局将对全县机耕路修缮、新建的提案进行认真的梳理,深入调查、勘测,收集项目资料,积极进行申报,早日解决机耕路、沟渠不完善、不配套等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问题,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在生产中出行难的问题,促进我县农业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农科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