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雁春委员:
您在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6号“关于申请三万元资金帮扶龙阴箐村小组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此路段已列入全县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现在已动工,计划2017年完成路基工程,到2019年底完成路面硬化任务。请您积极支持配合好项目建设工作。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委员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分管领导:张培华副局长
联 系 人:张艳萍 (电话:3122503)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