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委依法治县办对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9:28     来源: 阅读次数:741

黄万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减轻农民负担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5年以来,我县开展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移风易俗、社会公德、村务管理、公益事业等农村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农村婚丧嫁娶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短时间内难于全部根除。为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发展,发挥更有力的作用,今年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再次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工作,以此促进传统陋习、新生陋习向文明新风转变。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切实强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等部门分管领导,11个乡(镇)、3个管理区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文明办、县综治办、县司法局抽调,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根据《关于破除农村婚丧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的指导意见》(砚办发〔2017〕33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在全县农村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二是调查研究,找准问题。2017年5月8日—10日,我县从县委依法治县办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各乡(镇)部分村委会(社区)、村寨开展调研,针对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及本村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事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引导和教育群众破除婚丧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跟风随礼等歪风陋习,大力倡导喜事简办、厚养薄葬、节俭持家、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为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良好基础。三是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乡(镇)、管理区针对目前,农村婚丧喜庆奢办和铺张浪费的陋习屡禁不止,大操大办、互相攀比愈演愈烈,给大部分家庭造成巨大的精神和物质负担等问题,结合本乡(镇)、管理区管理实际,在2015年修订的43条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基础上,增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相关条款,要求各村委会(社区)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及时召开各村小组群众会议,把婚丧喜庆奢办和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纳入村规民约管理,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禁止大操大办”,规定除婚事、丧事外本村村民一律不准以其他名义巧立名目操办酒席等等。四是宣传典型,学习指导。为进一步在全县农村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依法治村(社)工作,认真推广2015年以来在全县农村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以来的做法和经验,促进相互学习和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办将于近期组织相关单位领导、各乡(镇)、管理区分管领导和司法所长共30余人,并邀请政协副主席杨自明、政协提案委、社会和法制委相关领导到稼依镇大稼依社区、维摩乡海子边村民委和幕菲勒村小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示范点观摩学习。

下步,我县将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运用工作作为一项具体工作来抓,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抓手,提升村(社)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感谢您对我县发展和砚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砚山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