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莲代表:
你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0号《关于帮助解决六掌良子、下寨人畜饮水问题资金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查,良子村自来水工程为我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于2015年6月完工结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中央补助投资已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受益区,如出现反复和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经了解,2013年其他部门投入部分资金,解决了下寨村自来水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群众不能正常用水,从近期考虑,请李太莲代表召集两村村干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协商如何加强自来水工程建后管理问题,建议合理确定水费,明确专人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水。若水量不足,只能考虑远期从六诏水库引水供给。目前只能维持现状,请予谅解。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砚山县水务局,付朝全
联系电话:3121877
砚山县水务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