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对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08-03 14:52:15     来源: 阅读次数:769

沈廷忠、王加莲二位代表:
   
你们在砚山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第117号《关于阿猛镇顶丘村民委上地都组至千庄村民委大那丫组河道改造》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县中小河流较多,由于长期无专项资金投入,整治不全,洪灾频繁,给沿河居民带来不同程度的压力和损失。所反映的顶丘村民委上地都组至千庄村民委大那丫组的小河流发源于顶丘村民委上地都村一带,经卡子冲流入广南县境内。由于该河道窄小且弯弯曲曲,水流不畅,一遇较大的洪水即泛滥成灾,淹没或冲毁两岸农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中小河流治理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08211)要求,2008年我州开展了《文山州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工作,由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投入有限,考虑中小河流防洪标准等因素,该河段防洪治理未进入全国“十二五”中小河流治理近期规划。
   
目前,我局已将该河流纳入正在编制的《云南省小康水利建设规划》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范围,下步工作中将继续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上报省、州主管部门争取支持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砚山县水务局,唐昶 
   
联系电话:3124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