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给予解决村(社)妇联主席一定补贴待遇的建议(28号)
发布时间:2019-05-28 10:34:03     来源: 阅读次数:4241

提案者:王红梅                        承办单位:县财政局

内容:

自2017年全县妇联改革工作启动实施后,全县106个村(社)均重新配齐配强了基层妇联干部队伍,根据改革要求,村(社)妇联主席需100%进村(社)两委,我县2007年就已将村(社)妇女干部待遇纳入财政预算,与村(社)小组干部享受同等待遇。由于要求村(社)妇女干部必需进村两委,所以目前由村(社)两委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文书兼任的村(社)妇联主席30名,两委委员兼任的71名和不是两委委员的村妇联主席5名(工资待遇均与村小组干部相同)。村(社)妇联主席作为参与村级(社)事务管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的最基层队伍,改革后比起其余的两委成员需承担更多的工作和责任,偏低的工资待遇影响了村(社)妇联主席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而且近年来残联部门、人社部门村社联络员每年都有一定的待遇补贴。

建议:

建议县委、县政府考虑在原来的基础上每月给予村(社)妇联主席一定的待遇补贴,以促进基层妇女干部服务妇女、联系妇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