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禁止在砚山县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83号)
发布时间:2019-05-30 15:20:12     来源: 阅读次数:2058

提案者:杨成会                     承办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内容:

春节后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爆竹声响起,妈妈哄娃忙”。让我再次回想起:22日晚10时40分左右,昆明世纪城一烟花爆竹售卖点起火并发生爆炸,所幸火势不大并很快被前来灭火的消防队员扑灭,无人在爆炸中受伤的新闻。虽说燃放烟花爆竹增添了年味,是每年春节必不可少的年俗之一,但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带来的噪声污染、环境污染、火灾以及人身伤害事故也屡见不鲜。直接损害了人们的身心健康和安宁祥和的节日气氛,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日益增多、人口密度日益增大,同时城市功能日益完善,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密布,因而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的危害也与日俱增,已经成为与现代城市文明生活很不和谐、与建设现代和谐社会格格不入的因素。一些大的城市率先禁止燃放烟花,并鼓励市民养成习惯,这是移风易俗、建设现代文明城市和社会主义文明新生活的一大壮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中一次历史性的进步。但是,当大的城市广大市民响应号召,逐渐养成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文明习惯时,小的城市燃放烟花爆竹势头却愈演愈烈,烟花爆竹的燃放已经给爱好祥和、安定的市民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滋扰和不便,还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事故。据上网查询,有群众认为虽然燃放烟花爆竹确实会有安全风险,也会扰民,还会污染空气,但是春节燃放烟花是必不可少的,放烟花爆竹才有过年的氛围。也有群众认为烟花爆竹声扰民,“有的人想什么时候放就什么时候放,想怎么放就怎么放,大年三十晚上,家有婴儿的宝妈就苦不堪言,纷纷吐槽,孩子好不容易哄睡,又三番五次被吓哭;一位老大爷认为:’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放爆竹是祖辈留下来的习俗,但现在过年放爆竹像是比赛,一家比一家响,已经变味了,三十晚上的爆竹特别响,整晚没有睡着,必需明令禁止。”例如:今年除夕夜晚10点多,昆明一烟花销售点突然起火,价值两三万的烟花爆竹全部被烧毁;昆明永昌小区郑某因燃放烟花不当引发火灾;春节前夕,罗平3个熊孩子却因燃放鞭炮烧毁了一辆大货车。一个8岁男孩因为燃放鞭炮来不及扔出去就炸了,右手大拇指和食指伤得很严重,还同时伤到一位无辜的小女孩。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可以说,在城市不加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一个极不和谐的因素,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应从中得到警醒。

建议:

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社会环境的大局出发,以砚山县人民政府的名义提出在砚山县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文件,改变目前燃放烟花爆竹的无限制状态。

二、以砚山县人民政府的名义提出在砚山县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移风易俗、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维护社会主义现代文明生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