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将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171号)
发布时间:2019-06-04 10:34:43     来源: 阅读次数:2282

提案者:高 莹、孙保华                         承办单位:县财政局

内容:

为统筹协调好全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目标任务。砚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于2018年9月6日印发《砚山县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全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下属农技推广中心、经作站、土肥站、植保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机推广站、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等15个站所列入此次车改范围。涉及事业单位实有人员135人。按照此次事业单位车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制定车改实施方案由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审定。车改中明确保留车辆、取消车辆、公务交通费用总额、节支情况、补贴发放等严格把关后审核批准。据初步统计县农科系统15个县属单位中,县农技推广中心、土肥站、植保站等10个站所有车辆,结合业务工作的需要全部保留业务用车;县经作站、农环站、渔业站、农广校、成果转化中心5个站所没有车辆,公务和业务出行参照有车事业单位拟定车改后的运行费用。按通知及车改的要求,农业系统15个事业单位,车改前(2013-2017年)公务交通年度总支出为84.14万元,其中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为32.04万元,涉改车辆运行费(含保费、燃料和维修等)47.41万元,其他支出(过路费、洗车费等)4.69万元。车改革后,农业系统事业单位2019公务交通拟年度总支出为76.56万元,其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计划为16.94万元,保留车辆平均年更新车辆购置费13.5万元,保留车辆运行费(含保费、燃料和维修等)41.37万元,其他支出4.75万元;车改期后总体节支率为9%。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以农业、畜牧业、渔业的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为主,指导全县农业生产、产业发展,工作直接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以2018年度计,县事业单位每年每人的办公经费为6000元,总81万元,已经是很少了。而按2019年车改后的车辆运行费用76.56万元,支出后按135人计人均年度支出5671元,人均就只剩余329元,单位连正常的电话、差旅费用都无法开支,更不用说在保障车辆运行、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再发放车补了。

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之第六章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稳定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为确保事业单位车改的正常进行,建议将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科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的车辆运行费用76.56万元单独列入财政预算,不要将其预算合并于正常的工作经费支出,以确保农业科技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