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9 10:39:01     来源: 阅读次数:2255

高莹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放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的建议》(第175号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上级人社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推荐申报工作,并认真落实相关职称评聘政策,不断提高我县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创新体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2016年6月16日,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发了《关于发放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文发〔2016〕18号),该文件规定,凡近年来取得国家“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特聘专家”的,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取得省级院士后备人才、省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岭首席技师、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名医、云岭文化名家、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技术创新人才、享受国务院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的,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根据文件要求,“生活补贴”在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州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州县组织、财政、人社、教育、卫计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职责,2016年8月,县人社局已将符合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人员名单(共3人,分别是县农科系统的高莹和梁昌禹分别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县教育系统的陈明珠获得云岭教学名师)报给县农科局。

在下步工作中,按照州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县人社局将按照工作职责,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下,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推荐申报工作,对符合享受发放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的人员,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县农科部门,再由县农科部门统一上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感谢您对我县人才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你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我县人才工作,不断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电话: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卢永志,0876—3125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