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必新、冯晓丹、罗荣俊、王鑫、何万萍、王有贤代表:
你们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43号“关于追加补助蚌峨乡部分村小组进村道路建设资金的建议”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收件后,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研究,并通过与代表人面商形式,就目前的农村公路硬化政策给予解释说明,征得代表人的理解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蚌峨乡达内村小组、上中下奎姑、马家田、奎场、老马坡、李子冲等村小组进村道路已纳入《“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入库项目国家补助30万元/公里。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2〕72号)要求,结合“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以上项目施工结束并通过验收后,县人民政府将按照库内里程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30万元/公里,因县财政困难无力承担更多的资金补助。
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文华 ,0876—303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