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31 14:37:00     来源: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2149

万兆光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5号“关于维摩乡斗果、普底2个村委会自然村进村道路项目增加补助款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收到交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因县级财政非常困难,增加补助资金的难度非常大,按照砚山县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围绕“一村一路”原则,目前只能确保一个自然村有一条硬化路,当前没有国家政策支持,无专项资金,加之县级财政非常困难,目前无力解决所需建设资金,为保障自然村进村道路项目顺利实施,采取“四个一点”(即通过县级向上争取政策补助一点、自筹解决一点、社会各方捐赠一点、群众投工投劳一点)方式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带领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望给予理解。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建华 ,0876—303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