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100300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1 09:59:34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787

李光梅委员:

您在砚山县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尽快在县城区周边规划建设蔬菜批发销售市场建议的提案”,已转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县城区目前已建设有江那智慧农贸市场和砚东市场2个蔬菜销售农贸市场,正在建设高原特色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成后基本能满足县城区蔬菜批发销售。根据州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正在开展砚山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与《砚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划定的中心城区控制范围一致,北侧为保证《滇东南(砚山)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物流枢纽建设项目》的完整性进行局部拓展,规划范围东至听湖、南至安乐桥、西至白龙山-大克底-回龙水库、北至广昆高速,总控制范围47.1734平方公里,其中:砚山县中心城区控制范围23.7669平方公里,现已完成州县专家联审,正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会议要求修改完善。为进一步加强对江那智慧农贸市场门口与振江路交汇处占道经营批发蔬菜市场的监管,引导菜农尽量靠路边经营,确保车辆通行顺畅,减少车辆喇叭长鸣,避免噪声扰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先宣传、再教育、后处罚的原则,纠正、劝导沿街商户入店规范经营,并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引导自产自销的流动摊贩进入附近的便民疏导点或者尽量靠路边进行规范经营,对不听劝告、屡教不改的摊贩,依法进行处罚;引导流动摊贩尽量靠路边经营,留足公路中间行车道,降低对车辆通行的影响,同时规范整治市场非机动车辆乱停放现象,确保批发市场周边无马路市场。截至目前,共规范沿街商户33起,劝导流动摊贩148起,规范车辆秩序停放77起,进一步规范了江那智慧农贸市场与振江路交汇处早市蔬菜批发占道经营等行为,有效改善了市容秩序。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做好砚山县中心城区蔬菜销售农贸市场规划工作。

(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十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配置要求,将我县中心城区规划为10个10分钟生活圈,可联合建设主要为商场、菜市场或生鲜超市、餐饮设施、银行营业网点、电信营业网点的商业服务设施。即:惠祥小区片区10分钟生活圈,可结合居住区联合建设;城南公园片区10分钟生活圈,可依托思源学校及五中周边商业设施联合建设;山水康城片区10分钟生活圈,依托15分钟生活圈商业设施,并结合居住区联合建设,于交警一大队东侧配建菜市场一处;砚景名苑片区10分钟生活圈,依托15分钟生活圈商业设施,并结合居住区可联合建设;书院社区片区10分钟生活圈,依托15分钟生活圈商业设施及钰珑天下商业设施,并结合居住区联合建设,于钰珑天下西侧配建菜市场一处;大外革片区10分钟生活圈,依托砚台山公园南侧商业设施,并可结合居住区设置;溪谷森林片区10分钟生活圈,依托居住区商业设施,结合规划五联综合农贸市场联合建设;听湖翡翠片区10分钟生活圈,依托15分钟生活圈商业设施,并结合居住区联合建设;水墨锦庭片区10分钟生活圈,可结合居住区联合建设;听湖特色小镇片区10分钟生活圈,依托15分钟生活圈商业设施,并结合居住区联合建设。砚山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完成州县专家联审,正结合“三区三线”和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通过审批后我局将积极做好蔬菜销售农贸市场等用地保障工作。

(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维护本次整治结果,努力营造一个安静、整洁、有序的市场市容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