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民政局关于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5-29 15:54:06     来源:砚山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1152

徐廷艳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管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除婚丧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根据《转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文民联发﹝202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联合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特制定《砚山县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砚民联发﹝2023﹞6号),方案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及各项制度等方面要求全县108个村(社区)2023年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制定和完善章程,健全制度;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红白理事会全覆盖、村规民约中涵盖婚丧嫁娶等移风易俗规定制度全覆盖)。实现全县红白理事会按照新章程开展活动,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有场所办事、机制健全、服务规范,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80%以上,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初步形成。通过方案的实施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和完善,大力推进婚丧礼俗改革,推动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为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民政工作。

 

砚山县民政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