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22 08:25:05     来源: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791

杨顺珍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4号“关于新建补佐村委会新寨小组进村小桥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踏勘,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踏勘,此桥不在县交通运输局养护范围,我们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相关物资或资金给予补佐村委会新寨村小组修缮此桥。

感谢您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  旋,0876—303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