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加波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0号《关于法土龙河道建设的剩余部分问题》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2022年上级已经拨款200万元,已修建了980米的河道及河道路面建设,现在还剩1000米,尚需资金150万元左右,才能完成这段河道的改造工作,希望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尽可能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争取项目及资金实施河道建设项目。根据州级安排,目前我县重点开展中小河流(居那革河、达马河、蚂蚁河)和主要支流(盘龙河、南利河、清水江)规划及治理工作,法土龙河不属于中小河流和主要支流,无法纳入上级河道治理规划,没有专项治理资金来源。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及资金,争取实施法土龙河道建设剩余部分。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旺,0876—31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