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富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9号《关于普底村委会清水河大坝建设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与州水务局对接汇报并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普底村委会新隆、白沙湾两个村小组居于清水河大坝上游,两个村小组共280余户、1000余人,两村小组全是淹没区,2017年之前,经上级有关部门对新隆、白沙湾两村小组进行实物调查过,至今大坝未建,也没给是否建设的明确答复,导致很多事宜难以开展,目前群众已陆陆续续在建房,建议上次党委政府给予清水河大坝是否建设的明确答复。
经核实,文山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是列入《南盘江流域综合规划》《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云南省供水安全保障网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的重大水利项目,已列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建设计划。被水利部列为2023年度计划开工的全国60件重大水利建设项目之一,是云南省2023年度计划开工重点水利项目。工程位于云南省文山州境内,涉及丘北、砚山、广南三县,开发任务以农业灌溉、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
2022年12月,可研报告报批的前置要件均已获得批复,省发展改革委将云南省文山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委托中国水科院开展评估工作。待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审查审批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缪进磊,0876—312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