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3 16:34:11     来源:砚山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2308

李金分代表:

你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80号《关于解决农垦社区工程项目欠款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反馈:一是2021年人大会上提出江涛公司烂尾楼安全围栏安装和一组“断头路”道路硬化的建议,2021年组织实施项目,项目总金额围挡284533.5元,道路393237.58元;已付:道路30万,围挡15万;欠款:道路93237.58元,围挡134533.5元。二是民族文化广场欠款7万元。

我局经与平远镇财政所核实,一是农垦社区于2021年修建一组断头路及围栏,已付资金系平远镇光伏项目资金,资金属于平远镇人民政府自筹资金,不属于财政性资金,也无相关上级资金支持。我局建议由社区对接平远镇人民政府,由平远镇人民政府解决或向上申请相关专项资金解决。二是民族文化广场欠款7万元,目前已结清。

敬请给予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