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4 09:10:22     来源:砚山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3131

吴光仙代表:

你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号《关于解决胡广箐村委会下寨二人饮水议案已批八万元补助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2022年县政府下达《关于2021年“三会”建议提案办理补助资金的批复》(砚政复〔2022〕9号)中安排胡广箐村委会下寨二人饮水8万元。近年来,由于重点财源项目尚未形成税收支撑,财政支出压力巨大,预算收支平衡风险加剧,导致未能清算该笔资金。目前在上级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政策前提下,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政府预算中也只安排了“三保”,乡村教师、消防员等生活补助及城市维护费等必保支出,“三会”提案办理补助资金未能纳入财力保障。但考虑到该项目已实施并投入使用,建议县政府调整预算安排8万专项用于胡广箐村委会下寨二人饮水工程。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