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砚山县2020年产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0000000-2020-00161
  • 文 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时间2020-04-27 10:21:5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砚山县2020年产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                                         

中共砚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2020年产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根据中央和省、州、县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的通知》《文山州农业产业扶贫百日总攻实施方案》和《砚山县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实产业发展,巩固贫困群众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决策部署,聚焦砚山特色优势产业,扎实推进“四个到村到户”(即:产业布局到村到户、项目扶持到村到户、科技服务到村到户、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到村到户),力争在2020年上半年实现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实物)扶持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强力支撑。

二、方法步骤

产业扶贫“百日总攻”行动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查找问题。4月底前,围绕有条件和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未参加种养殖技能培训、未享受到户种养殖资金或实物帮扶、未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合作收益资金未分红等情况开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步:集中冲刺。4—6月,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围绕排查问题清单,认真开展问题整改,进一步补齐产业扶贫短板,努力在6月15日前完成种养技能培训、到户种养殖资金或实物帮扶、利益联结机制全覆盖,督促新型经营主体履行合作协议(合同)条款,按期兑现分红,确保存在问题“清零”。

第三步:6月底前,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产业、种养殖技术培训、到户种养殖资金或实物帮扶、利益联结机制全覆盖。二是确保不因无产业发展而收入不达标。

三、重点内容

(一)实施产业扶贫政策对标对表落实行动。在《文山州2020年脱贫攻坚第一轮专项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县域范围内未参加过种养殖技能培训、未享受到户种养殖资金或实物帮扶、未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和资金合作新型经营主体未分红的主体名单,梳理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倒排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产业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二)开展特色种养殖技能培训。结合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意愿、年龄结构、知识水平和产业发展实际,对历年在家发展产业一直未参加过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种养殖技能培训,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种养技能培训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

(三)强化项目和资金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砚山县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砚山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和县级制定的产业发展奖励补助实施方案,对历年来未获得产业扶贫资金或实物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按方案及时兑现到户种养殖资金或帮扶实物,做到“应补尽补”,确保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或实物帮扶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工作规范“双绑”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全覆盖。同时,按省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时限及时完成产业合作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工作,加强对带贫减贫新型经营主体监测力度,实现产业扶贫可看、可查、可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围绕产业扶贫“四个到村到户”目标任务,扎实做好产业扶贫推进工作,确保产业扶贫“百日总攻”目标顺利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任务落实。各乡(镇)、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这次产业扶贫“百日总攻”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标对表,对岗对责,按照“百日总攻”的时间节点和冲刺目标,压紧责任。各乡(镇)要围绕目标任务,认真开展产业扶贫存在问题排查,逐项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进度、责任领导及人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建立并完善产业扶贫台账;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各行业的业务指导工作,确保全县产业扶贫“百日总攻”工作落实到位。

(三)把握工作要求,按时上报情况。各乡(镇)要把握好时间要求,于4月30日前将产业扶贫存在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及工作推进情况报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5日前上报整改完成情况和产业扶贫台账。联系人:田绍泽,联系电话:3133057,13887655695,邮箱:911148726@qq.com。

附件:砚山县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

          砚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种养殖技术培训统计台账

          砚山县2015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到户明细表

          砚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产业扶贫资金或实物帮扶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