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干河彝族乡委员会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干河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1-12-24-00000003
  • 文 号
  • 信息来源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12-24 10:05:26

各村委会,各办(中心)、站(所):

现将《干河彝族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干河彝族乡委员会  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干河彝族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1〕11号)以及《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办发〔2021〕30号)、《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干河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干河乡二级林长制体系全面建立,相关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2022年6月,二级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备。到2025年,抓住文山州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示范区、喀斯特绿洲建设等契机,实现森林覆盖率达41.4

,森林蓄积量达到23.5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66%,湿地保护率达32%,林草年总产值达0.94亿元。到2035年,县域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示范区和喀斯特绿洲建设成效显著,森林覆盖率达45%,森林蓄积量30.5万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70%以上,湿地保护率达50%以上,林业和草原总产值达1.22亿元以上。

二、实施范围

干河彝族乡区域内国家级、省级、天然林、地方公益林全面推行林长制,根据干河乡村委会行政区域,设置乡、村委会林长。设置如下:

设立乡级林长的卡吉片区、干河片区、碧云片区、红舍克四个片区:

(1)卡吉村委会片区:卡吉、阿基路、沙都卡、龙溪上寨、龙溪下寨、博独、茨菇寨、谷瓜新寨、谷瓜老寨、新发寨、石丫口、新村、松棵、打铁老寨、打铁新寨15个村小组。

(2)干河村委会片区:上新寨、下新寨、龙脉、河对门、龙鼻、水头、洗马塘、吊井、干河老街、下迷、中迷、上迷、上迷三队、山背后、卡发塘、二道箐新寨、二道箐老寨、卡子箐、水井箐19个村小组

(3)碧云村委会片区:大法、小法、马鞍山、处暑、凉水井、碧云、布标、小青龙、小听湖、小竜白、上舍克、小舍克12个村小组。

(4)红舍克村委会片区:红舍克、大鱼塘、小鱼塘、倮邑泥、青龙箐、沙松冲6个村小组。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林地、草地、湿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审核审批制度。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加强公益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稳步推进绿色产业发展。以林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打造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以市场为导向,以油茶、花椒、香椿,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康养和种草养畜等产业为重点,坚持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林草产业链,推动干河乡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组织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属地负责和财政经费投入保障,强化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建设,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建设,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强化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火,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有效防控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有效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入,重点加强松材线虫等有害生物防控。

(四)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全面推进“数字”建设,建设林长制智慧平台,逐步实现资源管理实时化、灾害监测精准化、有害生物防治可视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智能化。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的能力,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准确产出林草资源主要指标数据,坚持开展常态化林草资源生态督察,为实施林长制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提供有力支撑。

(五)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等各类护林员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加强本乡林业和草原工作站能力建设,强化对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完善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

(六)加大林草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严格执行林业生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小案乡办、县级指导、大案县管、乡协作。乡政府组建以董正东、梁龙栋、李泽岸、林勇、周正磊5人的执法队伍,加强本乡森林草原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确保执法到位。

(七)深化林草领域改革。规范林地、草地流转,建立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稳步推进林草系统行政执法改革和生态公益诉讼,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协同配合机制,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持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野生动物肇事、林草资源占用等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移民补偿机制。推进金融配套政策改革,提高森林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全面构建林长制体系

(一)建立林长制领导小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要求,在全乡推行林长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干河乡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尚位晶  乡党委书记

赵  飞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第一副组长:王  坤  乡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继明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  组  长:杨天斌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普  松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骆礼龙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郑  艳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姜雷昌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  远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吴祖明  副乡长

成      员:李建宇  乡党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杨思顺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周正磊  乡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李加富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良丽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祝顺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

李焱艳  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詹昌明  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陈海欧  乡文旅中心主任

张黎江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洪能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技)

周静才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畜牧)

董正东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林业)

谢文跃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水务)

王安红  乡财政所所长

梁龙栋  干河司法所所长

张应飞  干河自然资源所所长

龙向迁  干河卫生院院长

张玉炎  干河中心校校长

赵万仕  红舍克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照解  碧云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启智  干河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普成贵  卡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进林长制管理机构建设,审核林长制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林长制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村委会之间的重大争议,统筹协调其他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王继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董正东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总林长、林长确定的事项,落实乡总督察交办的工作。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董正东、派出所陈远、自然资源所张应飞、应急服务中心周正磊挂联单位为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委会成立相应的林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实行乡、村二级林长制体系

在干河乡区域内的国家级、省级、天然林、地方公益林全面建立乡、村二级林长体系,各片区林地分别设立林长。乡级总林长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乡级林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担任,所在村委会及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村委会设护林队长。村小组设专管员。各级林长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林工作,乡级总林长、林长每年不少于4次,护林队长、护林员每月不少于20次,村级林长巡林保持常态化。林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开展巡林的,可委托相关领导组织开展巡林工作。

(三)实行分级负责制

林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组织领导,推行林长制管理机构建设,审核林长制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林长制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重大争议,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总林长:负责领导本区域林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林  长:各级林长是相应责任区域森林草原保护修复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主动作为,建立现场工作制度,对相应的责任区域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巡视,及时发现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组织专题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协调督促开展保护修复管理等工作。

林长办:负责林长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林长制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落实总林长、林长确定事项,落实总督察、副总督察交办事项。林长办牵头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

村组专管员:负责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林草政策、省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所辖范围内滥伐、盗伐林木、乱占林(草、湿)地等违法行为,积极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病虫害等,并及时上报。

(四)工作机制

建立林长制工作机制。建立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森林草原保护修复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乡林长制领导小组每年研究1—2次林长制推进工作;乡林长办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季度研究调度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建立林长巡林制度,推动责任区域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全面督察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建立林长考核制度,对各级林长进行考核。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通报森林草原保护修复管理情况,及时跟踪林长制实施进展情况。

(五)建立林长责任区域名录

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乡林长责任区域以乡为单位,村林长责任区域以村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村组专管员责任区域为本村小组。

五、考核监督体系

(一)设立乡、村二级督察。乡设立总督察,总督察由乡党委副书记担任,副总督察由乡人大主席担任。每年对林长制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察不少于4次。

(二)考核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和细则,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森林草原防灭火、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案件及查处情况、造林种草任务、重大项目、产业发展、林草产值、林草项目资金管理建设等作为重要指标,实行绩效评价考核。乡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对村级落实林长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对成绩突出的林长进行表扬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追究责任。同时,林长制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加大考核激励问责力度。

(三)建立社会参与监督体系。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告各级林长名单,设置林长公示牌。探索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推行林长制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六、建立联动工作体系

(一)建立乡级森林警长工作体系。乡级森林警长由副乡长、派出所所长陈远同志担任。

(二)建立乡级森林技术服务体系。乡级技术服务人员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工作人员中选调,负责协助村级林长巡林,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造林种草、项目实施、产业发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技术鉴定、认定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到2021年12月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强化经费投入。健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投入增长机制,确保资金投入随GDP同步增长。设立林长制专项工作经费,每年将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强化宣传动员。采取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全面推行林长制情况等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四)强化支撑保障。加大林草干部队伍特别是执法力量和技术队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林草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加快林草治理法治化进程。

(五)强化请示报告。林长制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年报报告制度,年度工作情况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告林长办。

 

附件:干河彝族乡乡级林长、督察及责任区名单

20220121100522601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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