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印发《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2-11-02-00000021
  • 文 号砚自然资〔2022〕3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时间2022-11-02 20:40:09

文山电力砚山分公司、砚山国祯水务有限公司、砚山大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文山州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文自然资〔2022〕77号)文件要求,为持续优化我州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局联合拟定了《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9日

 

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

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和推动数据共享,提升不动产登记效能和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山州能源局《关于印发文山州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自然资〔2022〕77号)文件精神,立足砚山县实际,就我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服务事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便民高效原则,按照受理和审批分离的原则,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同时,根据申请人意愿,将水、电、气过户申请纳入不动产登记线上受理,实行纸质资料一窗受理,部门并联审批、信息互联共享的工作模式,形成“资料共享互认、优化业务 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服务高效便捷”的机制,进一步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最终实现从原来需要跑多个部门窗口到仅需要跑不动产登记一个窗口的转变,使我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信息共享、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原则

(一)提高站位,高位推动。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局、供电企业、供水企业、供气企业要加强沟通协调,要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联动办理工作,主动作为,向县级党委政府多请示、多汇报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经费、政策等的支持指导。

(二)摸清基本情况,细化工作措施。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局、供电企业、供水企业、供气企业要立足砚山县信息化建设实际,密切加强合作,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再造业务流程,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任务销号”,确保深化信息共享,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集思广益、建立机制。以深化部门信息共享,“一件事一次办”为契机,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持续规范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为抓手,着力提升登记财产营商环境。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业务在我县全面推广应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建立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

召 集 人:县自然资源局长              汪俊强

副召集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本喜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苏为友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田维梅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洪吉

砚山县国祯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红强

砚山县大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  翠

文山电力砚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钱小平

成  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中心主任   沈  杰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股股长 杨应贵 

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股长           李顺鹏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罗丹黎

  砚山县国祯水务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李迎松

砚山县大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客服部经理 龚建飞

文山电力砚山分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   吴艳华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及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落实全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研判试点工作风险;负责研究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四、工作任务

(一)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手房转移登记)线上业务联动办理

基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统建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及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对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办理流程整合改造,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受理业务时,根据水、电、气资产移交情况,按照申请人意愿,自行选择是否与水、电、气联动办理,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登记资料、水电气办理资料一并受理,受理结果及信息资料实现推送至水、电、气业务部门完成审核,联动办理结果以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同时联动办理结果同步推送至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

(二)探索二手房转移登记联动办理

二手房转移登记联动办理业务,待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 登记”平台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优化成熟后,再逐步纳入联动办理范畴。

   (三)联动办理方式 

一是系统间接口对接。水、电、气业务部门可以委托“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开发单位广州诚信所,开发接口与自身业务办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的实时共享调用,开展业务办理。

二是通过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前端查看下载数据。在部门间未实现接口直联前,水、电、气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可以直接登录“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前端页面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推送信息,并人工将信息同步至自身的业务系统,开展业务办理。

五、部门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总牵头,拟订县级工作方案;负责协调省自然资源厅“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和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开发单位开展系统功能调试;负责指导商品房开发企业在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受理不动产登记转移业务时一并选择受理水、电、气联动办理;负责研究解决数据共享推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牵头收集整理各阶段业务材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祯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全县各供水服务网点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业务人员信息的收集整理并提供总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全县供水单位通过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同步办理用水业务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不动产机构推送数据的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推送信息仅用于用税联动业务,不得用于其它用途,更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负责研究解决数据共享推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收集整理各阶段业务材料并提交牵头部门;负责各供水网点的业务培训。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大通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全县各供气服务网点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业务人员信息的收集整理并提供总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全县供气单位通过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同步办理用气业务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不动产机构推送数据的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推送信息仅用于用气联动业务,不得用于其它用途,更不得泄漏不动产登记信息;负责研究解决数据共享推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收集整理各阶段业务材料并提交牵头部门;负责各供气网点的业务培训。

县发展和改革局、文山电力砚山分公司:负责全县各供电网点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业务人员信息的收集整理并提供总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全县电力部门通过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同步办理用电业务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不动产机构推送数据的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推送信息仅用于办理用电业务,不得用于其它用途,更不得泄漏不动产登记信息;负责研究解决 数据共享推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收集整理各阶段业务材料并提交牵头部门;负责各供电网点的业务培训。        

六、工作时间安排

(一)制定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8月上旬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局、供电企业、供水企业、供气企业制定全县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联席机构、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各部门间也要加强沟通协调,并将工作方案于8月20日前上报州级对口部门。

(二)组织试点应用阶段。各部门要在8月中旬前选择确定砚山城区业务办理网点作为开展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试点,并于9月底前完成试点的应用推广工作。

(三)总结试点工作成果阶段。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汇总形成试点工作报告等成果资料于2022年10月底前报送各自州级对口部门。

(四)推广应用阶段。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试点经验和做法,2022年11月起将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模式在各网点全面推开并长期坚持。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要统一思想,讲政治、顾大局、优服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和紧迫感,把改革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

(二)做好数据保密工作。因不动产登记数据涉及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故不动产登记中心要与水、电、气业务主管部门及 各业务平台技术开发运维单位签署“三方”(数据提供方、数据 使用方、平台运营方)保密协议,切实做好数据推送后的保密工 作,明确数据泄密责任要求。

(三)完善系统间对接接口。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落实所属业务网点办公设备,如选择采用自身业务系统与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通过接口来实现数据共享的,还需负责落实系统接口开发相关费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积极推广“互联网+不 动产”登记网上“一件事、一站式”办理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通过广泛的宣传,不断拓展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 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便民利企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附件: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砚山县不动产登记成果信息共享使用安全保密协议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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