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2-12-04-00000072
  • 文 号砚农人居办通〔2022〕8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12-04 08:36:09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砚山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实施方案

 

根据《文山州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实施方案通知》(文住建发〔2022〕23号)和《文山州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方案》(文农人居办〔2022〕6号)及《砚山县绿美乡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优化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推动全县农村垃圾长效治理,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农村垃圾产生数量,增加群众收入,降低财政支出,实现农村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露天集中堆放、溢出垃圾箱等收集转运不及时现象,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转运处理,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行原则。以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运行推进,引进市场主体运行,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进源头分类、源头减量,倡导绿色生产生活,逐步完善村庄保洁、收运配套、设施配齐,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运行原则。充分考虑各乡镇、行政村的地理条件和交通条件,采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科学确定农村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

(三)坚持乡镇村组联动、群众参与原则。建立乡镇、村委会(社区)、村组、农户、网格员五级联动长效管理机制。乡镇负责全面组织落实、宣传发动工作;村委会(社区)负责将垃圾分类处理纳入村规民约;村组负责农户及村庄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监督和费用的收取;户负责农村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网格员负责垃圾收集、清运的监督。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将全县11个乡镇108个村委会(社区)1042个自然村生活垃圾纳入减量化资源化管理范围,分类回收、分类处理,减少垃圾产生数量。各乡镇2023年至2024年在2022年生活垃圾收集基础上每年减量3%,2025年在2024年的基础上减量3%,以后年份维持不变,能减则减。

(二)建立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县人居办制作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册,积极开展宣传。乡镇负责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提高群众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将农村垃圾变废为宝,增加收入;与垃圾回收主体积极商谈,按市场价对群众回收可变现的垃圾定期定时回收。2022年11月底,每个乡镇要完成1个村委会的垃圾分类处理示范点打造,积极总结经验做法,2022年12月底前全面推开。

(三)完善垃圾清运保洁费收缴制度。各乡镇党委、政府指导各村委会(社区)将农村垃圾收费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并督促村集体代表运行主体按时收取垃圾费,做到应收尽收,全覆盖收取,收取的费用统筹用于村组垃圾清运、保洁和设施管护。收费标准可采取按户均或人均进行合理收取,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协商收取垃圾清运保洁费用。

(四)完善垃圾收转运体系。全县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为“农户分类处理、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处)、县级处理”,具体如下:

1.户分类处理。村民按照垃圾的性质对垃圾进行粗分类,可先将产生的垃圾分为自行处理类和有偿处理类两类。

自行处理类包括可循环利用垃圾、灰土垃圾、建筑垃圾三类。一是可循环利用垃圾:厨余废物、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采用家庭集中堆肥形式进行资源化处理利用;二是灰土垃圾:废灰、废土家庭自行就近就地回填处理;三是建筑垃圾:砖、瓦、瓷砖、水泥、混凝土等,督促农户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微景观等建设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建筑垃圾由农户与运行主体自行协商处置。

有偿处理类包括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一是可回收垃圾:钢筋、铁、铝、电线、塑料瓶、玻璃瓶、纸壳纸张等由市场主体定期、定点按市场价与农户协商进行有偿回购;二是其他垃圾:尿片、织物、废灯管等,群众根据运行主体确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到转运车进行转运。乡镇负责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培训,协调回收主体定期回收,增加群众收入。

2.村收集。按照就近、就地、方便、集中的原则,打破行政区划布局,因村制宜设置科学合理的网格收储转运点,由运行主体定时定点到村寨内流动转运垃圾到网格站,各村寨内的流动转运点可根据村组大小设置1~3个垃圾设施固定点。

3.镇转运。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将辖区内垃圾转运到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转站;要合理调配好现有的环卫配套设施,充分发挥环卫设备效益最大化,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杜绝转运死角存在。

4.县处理。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在砚山县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投运前负责对11个乡镇生活垃圾全面转运到海创公司,组织好转运公司合理安排转运时间,原则上达到日产日清,确保垃圾减量化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有序推进全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减量化取得实效,成立砚山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海军  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马兴龙  副县长

王  凯  副县长

成    员:侯光福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长

周顺超  县财政局局长

卢兴举  县发展和改革局长

刘加雄  县卫生健康局长

高铁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

高铁玲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长

汪俊强  县自然资源局长

唐  林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办和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运行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指导做好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政府差异性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合同规定给予清算划拨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回收清运处置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的立项审批等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工作。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指导、监督转运站和清运过程中的防污染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中转站的选址、土地使用审批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运输乡镇垃圾中转站至海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生活垃圾转运及协调组织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处置。

(二)将县级经费下沉至乡镇,倒逼垃圾减量化。将县级财政配套的转运经费,按乡镇月平均垃圾转运量下拨至乡镇,乡镇据实支付转运主体、垃圾设施管护等费用,超支自付、节约留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群众收取的垃圾清运保洁费主要用于从村组转运到乡镇中转站费用、村保洁员费用、村组垃圾设施管护费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各乡镇要积极宣传普及农村垃圾分类和清运工作,严格落实农村垃圾分类监管要求和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深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加快农村垃圾源头减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增强环保意识,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考评运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对乡镇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考核办法,对垃圾分类处理和收集不到位、转运不及时等,扣减县级财政配套的垃圾清运费;乡镇要加强垃圾清运主体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乡镇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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